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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奖励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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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14年温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管理先进企业”认定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主要奖励该市2013年获得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的9家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财政奖励,共计55万元。此次奖励活动是继2013年之后,瑞安市第二年落实对企业信用培育工程的专项财政奖励

  自2012年以来,瑞安市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个层次的信用培育工程,强化信用示范企业培育库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财政奖励政策,对接金融机构落实信用企业金融政策倾斜,引导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会员诚信建设,为全市的信用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场监管局网监办负责人表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非终身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需每年认定一次,而温州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不定期认定,荣誉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企业应提出续展认定申请。”

  企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企业整体的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而信用管理企业的获得则是一家企业的无形资产。截至2014年7月,该市已有瑞明集团、华峰集团等8家企业获得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人本鞋业等15家企业获得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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