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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农村产权获准入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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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范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形式、运行、监管和保障措施。根据意见,现阶段可入市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和产业项目招商转让等其他品种。

     《意见》明确指出,农村产权类别较多,权属关系复杂,承载功能多样,适用规则不同,应实行分类指导。《意见》指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分配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可以预计,八大类产权的入市交易,将搞活农村资产的“一池春水”,为中国农村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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